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土动态
阆中市强势规范土地、房产市场成效显著

编者按:为认真贯彻国发〔2006〕根据31号文件精神,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严惩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近半年来,阆中市重拳出击,掀起“三清”风暴(清理超土地容积率、清理闲置土地、清理土地让金欠款),实现土地收益10573万元。该市政府强势规范土地、房产市场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学习。现予以转发,望各地结合实际,依法整治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掀“三清”风暴 防资产流失

——阆中市强势规范土地、房产市场成效显著

 

近来年,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造成土地闲置;在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后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确保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自2006年12月起,阆中市委、市政府重拳出击,对全市2003年以来用于房产开发的城区国有土地变更规划设计、土地欠款以及未利用土地情况进地了专项清理。

经过近半年的清理工作,成效十分显著。1.土地容积率清理共计清理并追缴到位土地出让金2633万元。 2.清理土地历年欠款共计收回2100万元。3.收回闲置土地132亩,按阆中目前土地拍卖成交价计算,可实现土地净收益5840万元。三项清理共计实现土地收益10573万元。该市的具体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此次清理工作的开展是在认真贯彻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严惩土地违法违规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是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是维护国家财产权益不流失,也是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工作,确保规划工作严肃性的必然要求。对此,该市委、市府高度重视本次追缴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主任蒲芝龙负责的清理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下设“三项清理”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局局长牛德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全面负责清理工作。并成立由市委7个常委分组牵头负责,其它县级领导配合,纪委、监察、国土、规划、建设、财政、税务、审计、水、电、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全力参与的追缴小组,共同抓好落实。 

二、立足法律,找准依据

该市在整个追缴过程中始终中做到有理有据,依法办事。土地容积率清理是按楼面地价来计算和追缴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依据是:1、《土地管理法》。2、《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15号)。3、《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年12月4日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4、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及其说明。5、《建设部关地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270号)。6、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经营性用地增加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复函》(川国土资办函〔2006〕14号)。7、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决定》(南府发〔2005〕144号)。

三、环环相扣,各司其责

在清理之初,由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向国土资源局准确提供2003年以来所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建设、城管、国土测绘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测绘,规划办根据现场实测指标对比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认定规划指标的变更情况,国土资源局核实土地出让时的原始档案,由清理办委托国土地价评估所进行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各相关部门对所有向清理办提供的资料负责,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确保责任落实。

市国土部门向负有法律连带责任的开发商及其所属公司作出限期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书面通知。各追缴组根据各阶段追缴任务,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给每个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

四、多管齐下,强制追缴

土地出让金追缴涉及到的开发商有一百多名,开发商要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就千方百计阻碍追缴工作的开展,面对开发商及其公司达成的攻守同盟的严峻形式,为确保追缴工作收到实效,一方面需要清理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也要有强有力的措施做保障,对此,该市委、政府作出了两大举措:1.奖励政策。规定凡是开发商在清理办规定的时间内,主动缴清款项,可享受5%-10%的奖励。凡开发商及其所属企业拒绝补缴的,不管奖励时间是否到期,自拒绝之日起,除追收其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外,还要按规定加收滞纳金。2.强制措施。一是国土部门不发放土地使用证、不办理土地登记;规划和建设部门发出停止施工通知书、不进行质检和竣工验收、不发放房产证;已办证的,因其程序不合法而宣布作废;水、电、气三公司不办理入户安装手续。二是市公安局对拒交土地出让金而非法侵占国家利益的行为立案查处;对逃跑、躲避的开发商,从重、从快处理。三是市法院对拒交土地出让金的诉讼及时立案、审判 ,并采取拍卖等手段强制执行。四是税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税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催收。对未缴清税款的,实行强制催收;对偷、逃税款的,及时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是对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商及其所属公司实行市场准入限制,一律取消其参与此后任何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协议转让、房地产转让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六是市纪委、监察局对追缴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通过以上措施,“三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完善机制,关口前移

为确保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土部门土地管理的行政职能,保障国家土地收益最大化。该市要求:一是国土部门要加强与规划部门的衔接,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市规划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成员,全过程参与土地和城市建设的规划和调规。现在规划部门对土地的规划设计以及规划调整,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函告国土资源局。二是要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写明增加土地容积率必须按楼面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三是实行宗地验收制度,开发商在项目结束后,在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证时,由国土资源局组织用地科、地籍科、测绘队、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科室对项目用地用途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通过这些工作从源头和整个过程对开发商项目实施了监督,确保了国家的土地收益最大化。


浏览次数:264
】【打印】 【关闭
jbooosucai5798870988myqqjia7555991ziyuan